GDP大城未必是“个税大城” 一份榜单的统计口径误区
大湾区经济网9月29日讯 日前,一份“城市个税榜单”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广泛讨论。不少网友依据榜单数据评判各地高收入群体多寡,甚至得出“个别城市高收入人群不及预期”的结论。不过,调查发现,这份榜单存在一处容易被忽略的统计口径差异,直接用于城市间横向对比并不严谨。
根据图表注释,榜单展示的个税数值并非一座城市实际征缴入库的全部个人所得税,而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个税分成收入——即分税制之后,地方财政最终拿到手的那部分财力,而非全口径的个税征收入库总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制,中央固定分享60%,剩余40%属于地方留存。更关键的问题在于,不同城市的财政体制存在显著差异。深圳、宁波等计划单列市和北京、上海等直辖市,收入不与省级财政分享,40%的地方留存全部留给本市。而广州、苏州、杭州等城市对40%的地方留存还存在税收共享关系。榜单统计的仅是市级财政最终分得的财力,部分城市的数字被结构性压低。
以广州为例,其实际产生的个税税源并不少,但由于广东省级参与税收分成,最终体现在榜单上的数字便显得“偏低”,不能直接作为判断当地高收入群体多少的标准。榜单还将GDP与分成后的个税直接对照排名,这一做法同样值得商榷。GDP统计的是全市完整经济产出,是个总量概念;个税分成收入是财政分配后的结果,二者口径并不对等。
判断一座城市真实的个税体量,应查阅税务口径的全口径征收入库数据,即该城市境内所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总额,而非直接使用财政决算里的地方分成收入进行简单横向对比。全口径数据才能真实反映城市的居民收入水平和税源规模。
文/海霞,内容综合自/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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