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没收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犯罪得益

原讼法庭2月17日应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表3第9条发出没收令,没收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所干犯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得益。香港特区政府留意到网上对法庭依法采取的行动作出失实抹黑和恶意攻击,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和反对,并需直斥其非及列出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其中,提出没收令申请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以防止犯罪者从其犯罪行为获益。
发言人表示,许智峯恶贯满盈,身负多项刑事控罪。他于2020年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书,以虚假资料欺骗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于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弃保潜逃海外。而其在弃保潜逃期间,仍肆无忌惮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及2023年6月21日,两名裁判官分别就许智峯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发出拘捕令。许智峯现正为警方悬红的通缉人士,也是保安局局长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所指明的有关潜逃者。
发言人重申,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特区政府定必竭尽所能,用一切合法手段追捕及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 所有内容与数据,均属于大湾区经济网综合公开信息整理的数据(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欢迎转载、摘编使用上述作品,转载时应注明出处。
2、本网所有的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版权归原权利人和单位;如政企单位投稿所配的图片均默认授权给大湾区经济网,并有权使用和存用资料库中。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大湾区经济网)' 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
※ 欢迎上市公司、政府、商协会合作投稿,邮箱:dwqce@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