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托领百万罚单,资金端合规短板再受关注
证券之星 赵子祥
10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金融监管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信托”)因“内部人员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信托业务管理不审慎”两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券之星注意到,除了公司方面,公司两名相关责任人亦同步受罚。这是该公司时隔多年再度收到监管罚单,其财富业务销售端与内部管控的薄弱环节再度暴露。
百万罚单指向“拼单”销售
根据苏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处罚信息,苏州信托此次被罚的核心问题,是内部人员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
这一行为在行业内通常被称为“拼单”。按照资管新规及信托产品销售相关规定,集合信托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设有较高的认购门槛和资产、收入认定标准。所谓拼单,即多名投资者将资金汇集后,以单一自然人或机构的名义认购,实质是通过代持方式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
监管对该类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其原因在于,汇集资金一方面使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绕道进入信托市场,另一方面也为日后的收益分配和纠纷处理埋下隐患。
除机构被罚100万元外,两名责任人华洪良、王伟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4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华洪良为苏州信托总裁助理。对于处罚事项,公司方面回应称,相关问题属于新增事项,整改工作已向监管部门报告。
颇具意味的是,在此次罚单落地前,苏州信托曾公开就同类行为向投资者作出风险提示。
今年3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期间,苏州信托在官方渠道发布“以案说险”文章,明确提示正规信托产品仅向合格投资者私募发行,任何声称可以拆分、代持、降低门槛、并向不特定公众兜售信托产品的行为,均属违规,且极有可能涉及诈骗。
提示内容本身符合监管导向,也体现了机构在投资者教育层面的常规动作。然而,半年后公布的罚单显示,其内部员工恰恰在公司明令警示的环节上出现违规。
六年三罚,资本与区域短板仍存
从历史记录看,苏州信托并非罚单密集的机构,此前两次处罚与本次罚单所涉环节并不相同。
据公开处罚信息,2019年9月,公司因个别业务风险资本计提存在差错被罚25万元;2020年12月,又因信贷资产转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罚30万元。
抛开合规层面,苏州信托的基本面在地方信托公司中相对稳健。根据公司披露的股权结构,苏州信托为苏州市属国有全资企业,三大股东分别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和苏州农业发展集团,持股比例依次为70.01%、19.99%和10%。
业绩方面,公司2025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1亿元,净利润3.71亿元,同比均保持增长。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亿元、净利润2.54 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7.30%,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在已披露半年报的52家信托公司中,净利润排名第25位。
不过,2024年公司曾经历明显业绩波动,据企业预警通及年报数据,当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降幅均超过30%。此外,公司于2025年11月将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至30亿元,主要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方式完成,虽改善了净资本指标,但并未引入股东新增资金。在业务布局上,其资产与客户仍较集中于苏州本地,区域集中度偏高的问题长期存在。
客观而言,100万元罚款对资产规模数十亿元的苏州信托而言,财务影响十分有限。但这张罚单的警示意义,远大于其金额本身。当前信托行业正处于业务转型与监管强化的关键阶段,财富管理端的销售合规性,已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方向之一。
对苏州信托而言,如何让写在制度里、印在风险提示上的要求真正约束到一线员工,如何避免合规问题在不同环节反复出现,将是其在保持业绩增长之外,必须长期作答的课题。(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赵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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